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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发布日期:2025-05-27 15:53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统计局 审核: 统计局 字号:[ ]

——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统计局

随州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根据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3101个,比2018年末增加13911个,增长72.5%;产业活动单位[1]36701个,增加13661个,增长59.3%;个体经营户155113个,增加31310个,增长25.3%(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3101

100.0

  企业法人

28307

85.5

  机关、事业法人

1544

4.7

  社会团体

218

0.7

其他法人

3032

9.2

二、产业活动单位

36701

100.0

第二产业

7225

19.7

第三产业

29476

80.3

三、个体经营户

155113

100.0

第二产业

14823

9.6

第三产业

140290

90.4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880个,占32.9%;租赁和商务服务3774个,占11.4%;制造3536个,占10.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81010个,占5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609个,占10.7%住宿和餐饮业13922个,占9.0%(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3101

100.0

155113

100.0

农、林、牧、渔业*

877

2.6

2926

1.9

采矿业

67

0.2

-

-

制造业

3536

10.7

7451

4.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49

0.8

-

-

建筑业

2997

9.1

7751

5.0

批发和零售业

10880

32.9

81010

5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38

4.6

16609

10.7

住宿和餐饮业

729

2.2

13922

9.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93

3.0

1241

0.8

金融业

63

0.2

-

-

房地产业

757

2.3

684

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74

11.4

5922

3.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91

4.2

912

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81

1.2

221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58

2.9

11820

7.6

教育

785

2.4

561

0.4

卫生和社会工作

391

1.2

1168

0.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73

1.7

2916

1.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162

6.5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98106人,比2018年末增加76780人,增长23.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5558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60898人,增加1805人,增长1.1%;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37208人,增加74975人,增长46.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0827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971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08947人,占27.4%;批发和零售业66106人,占16.6%;建筑业47882人,占12.0%。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2306人,占42.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7488人,占12.2%;住宿和餐饮业32419人,占10.5%(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398106

155558

308279

129713

农、林、牧、渔业*

3935

1318

4334

940

采矿业

977

139

-

-

制造业

108947

37223

20723

700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201

891

-

-

建筑业

47882

8658

21183

3188

批发和零售业

66106

29635

132306

6210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710

3274

37488

9790

住宿和餐饮业

7293

4843

32419

1905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248

3010

3634

1446

金融业

11384

6491

-

-

房地产业

7490

3374

3741

125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117

9101

12517

349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591

2581

3311

79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343

1535

627

25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544

3004

23287

13527

教育

28642

18782

1604

68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020

9775

3168

17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54

1967

7936

446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9722

9957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按照调查单位所在地区划统计,不包含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资产总计3467.9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2.58亿元,占比为43.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75.34亿元,占比57.0%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负债合计1449.1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66.32亿元,占比为46.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82.84亿元,占比为54.0%

    2023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实现营业收入2785.9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601.45亿元,占比为57.5%,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184.48亿元,占比为42.5%(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467.92

1449.16

2785.93

农、林、牧、渔业*

19.05

4.06

24.18

采矿业

136.89

39.61

8.15

制造业

913.13

387.08

1378.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71.32

145.49

50.11

建筑业

171.64

94.19

165.43

批发和零售业

298.36

115.49

792.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0.97

57.32

50.33

住宿和餐饮业

28.81

9.70

30.4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8.50

13.28

43.02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434.38

292.41

81.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8.84

89.48

86.5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1.48

19.78

25.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5.48

79.84

8.8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5.71

2.58

17.11

教育

69.18

17.23

8.3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0.11

42.26

6.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94

4.40

10.3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54.13

34.96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含铁路运输业。表中法人单位资产总计、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均不含金融业单位数据。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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