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法制
《湖北日报》: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发布日期:2019-02-18 10:2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统计局 审核: 胡欢 字号:[ ]

 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从此有了法律依据。35年过去,我国统计法律制度逐步健全。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7年5月国务院颁布《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些重要文件法规与《统计法》一道引领中国统计驶入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快车道。

  省委、省政府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定不移狠抓数据质量提升,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湖北开辟新局面。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必须的共同遵循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各方面互相配合、共同遵循。

  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提出的重要要求、作出的重大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体现,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保障。

  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深刻认识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加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不断提升数据质量真实性,努力为揭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规律提供扎实可靠量化依据,为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宏观调控、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管理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各调查对象应认识到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积极依法为政府统计调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资料。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需要一以贯之

  虽然当前湖北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干扰统计独立上报的现象没有完全根除,全省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压倒性态势尚未完全形成。统计执法力量依然不足,统计基层基础依然薄弱。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绝不会是毕其功于一役,而是需要一以贯之、不断加强。

  要切实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统计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统计机构是政府的工作部门,党的领导是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不断推进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在湖北落地生根,认真履行好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统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要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各地要争取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通过以案教学、以案说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将依法统计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使统计法治精神真正融会到工作布置、业务培训、数据收集、数据审核、数据管理等工作中。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要切实加强统计工作规范。严格依法审批设立统计调查项目。切实加强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强化调查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交叉和矛盾,减轻调查对象负担。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布置任务、开展培训,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方法、操作规程开展调查、收集资料。严格依法公布统计资料。坚决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府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除依法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依法使用统计资料。进一步推进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加快建立完善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严守统计资料保密制度,对于调查中获得的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要切实加强统计监督职能。开展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神圣使命,依法自觉、主动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是统计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要强化执法检查,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对于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和严肃性,不断增强统计执法工作的威慑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要切实加强统计改革创新。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依法健全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完善统计调查项目及制度,依法变革优化统计生产方式,进一步加大数据挖掘力度,创新统计分析手段,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扎实可靠数据和信息依据。

  (作者系湖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