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关切 > 要闻动态
随州市统计局集中学习新修订《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发布日期:2026-05-2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统计局 审核:统计局 字号:[ ]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5月12日,随州市统计局机关党支部以“学条例、强法治、保质量”为主题在5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就新旧《条例》对照内容,结合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实际进行了系统解读。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摸清农业新质生产力底数、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恰逢普查入户登记前的关键窗口期。市农普办工作人员在领学中指出,新《条例》在组织实施原则中新增“各方共同参与”,普查内容首次纳入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及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普查方法增加遥感测量、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并以“四个不得”刚性约束构建防惩统计造假的制度“防火墙”,全面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下一步,市农普办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解读,面向乡镇、村居、农业经营主体等普查对象讲清新规定新要求;二是组织全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全员业务培训,重点强化入户登记、遥感测量、大数据应用等现代化普查技能及依法普查意识;三是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制度,落实事后质量抽查、资料保密管理和归档移交等要求,确保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为随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