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曲明超在单位清查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班上提出,数据质量是普查的核心要求,各地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建立五项制度:
一是工作进度日报制。在单位清查及正式登记的关键时段实行日报制。
二是数据上报责任制。在数据上报过程中要明确责任,要求各级负责人层层签字后才能上报。
三是重要时点督查制。在单位清查和正式登记期间,市县两级组成督察组开展巡查督办。
四是工作失职问责制。严格监督问责,将责任落实到资料整理、业务培训、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各个环节,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质量较差的地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五是数据质量评估制。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特别要注重数据采集即普查登记过程中的数据质量评估,要利用看、听、查、问、访等多种方式,综合评估核定普查对象上报的数据,以确保我市普查数据的高质量、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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